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期游泳救生员资格证年审注册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游泳协会、各游泳场馆
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有效的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局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体职鉴字2009、10号)和《关于实施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书的通知》(游泳字2009、144号)文件精神,对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的年审注册管理办法及《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国标GB19079.1--2013)的规定。为做好我市游泳救生员(含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重庆市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年审注册工作,现将重庆市游泳救生员年审注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年审注册机构
重庆市游泳协会是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在重庆市设立的游泳救生员唯一年审注册单位。
二、年审考核时间、地点:
即日起开始报名,2023年9月3日考核。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水上运动中心
三、年审报名方式:
联系人:杨稀杰,联系电话:18580660114
四、年审注册办法
1、我市各级游泳救生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两本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重庆市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到重庆市游泳协会指定地点进行年审注册。
2、年审注册以考核的方式进行,初级游泳救生员进行技能考核。中、高级游泳救生员进行技能和理论考核。
考核内容:
200米不间歇计时游(5分钟内)
水中赴救技术
现场急救
3、两年未参加年审注册的游泳救生员,由我市年审注册单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救生协会,予以注销注册证书。
4、年审注册收费标准:150元。收费中含工本费、考试费、场地使用费等。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游泳装备(泳帽、泳镜、泳裤、泳衣等)自备。
五、年审递交资料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重庆市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注册证原件(第一次年审除外)。以上资料,需在考核前半小时前提交到考核报到处,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六、解释权归重庆市游泳协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游泳协会
2023年6月25日
